袋鼠

你不得不知道的背单词的那点事儿


我教过多年英文,也写过和发表过以英文撰写的管理学学术论文,每当有学生问我怎么样才能记住单词,我都显得特别为难。因为我很清楚地了解,学生的真正意图通常都是想知道如何走捷径,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记住那些可恶的单词,通过那些难缠的考试。

这个问题之所以让我为难,是因为其实我个人其实是没有过成功地突击背单词的经历的,我学英文大体和我学中文一样,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那些所谓的东方红宝书,西方蓝宝书,也只是因为后期搞GMAT培训,我才不得不去了解他们。

经过无数次的实验,我不得不说: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想学好英语的学生,那么我建议各位一定要从阅读中记忆单词,这才是一种效率 的记忆单词的方式。

理由是:阅读给了我们一个单词存在的情境,当我们再次回想单词的时候,就不是那些枯燥的字母的组合,而是这个单词在这个情境中所体现的意思。比方说,给你十五秒钟,你能否回忆起“糖、盘子、袋鼠、汽油、自行车、大象、牙膏、湖泊、皮鞋、女孩、铅笔、宫殿、铁路、书本”这十六个单词中的全部呢?我想记忆再好的人,能回忆起一半就不错了。但是如果你把这些割裂的单词组合成一个个情境,比如“糖在湖泊中溶解”,“女孩抱着袋鼠在拍照”,“大象在铁路上被撞了”,“皇帝当年在宫殿里骑过自行车”,“用铅笔滴一滴汽油”,“书本里面夹了一支牙膏”,“盘子里放了个皮鞋”,

我相信十五秒钟的时间足够让你回忆起其中大大半,不信大家可以试试(这个例子来源《金字塔原理》这本书)。这就是为什么在阅读中记单词的效率是 的原因。在了解在阅读中记单词最有效以后,选择读什么样的读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,读的文章内容如果过于枯燥无聊,或者过于高深,各位一定很难坚持下去。道理很简单,就像夏博士当年学吉他,如果上来就学习阿尔坎布拉宫的回忆,我想我不会超过一个礼拜就放弃了,我学的 首曲子是张震岳的“爱我别走”,它很简单,也很好听。体验到了弹吉他的乐趣以后就能一步一步逼近高难度的乐曲。因此,建议各位学英语首先选择那些稍微简单一点的读物,比如英语沙龙,英语文摘等,里面很多意义深刻的小文章,非常有趣。等到各位能够应付读大头的英文原版书以后,建议先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的书籍。如果各位喜欢魔幻电影,何不看看原版的哈利波特;如果喜欢足球,可以看看贝克汉姆传记;如果喜欢篮球,可以看看菲尔杰克逊的十一个戒指。这些书都是原本的书,读一部书下来,单词量扩充并不是难事。

那么既然从阅读中背单词,那这个单词书又有何意义呢?这个单词书的目标对象是那些近期准备考试,根本没时间读那些闲书的考生,起到查漏补缺之作用。怎么背也是有讲究的,这里我暂且不费口舌讨论词根,前缀,后缀的问题,这个问题很多书籍都有涉及,也很科学。我需要各位至少做到两点:一是把单词读准确了,如果你不懂国际音标就用电子词典朗读,读准了是记住单词的 步;第二,单词记一遍根本记不住,得时常回顾才行。根据艾宾豪斯记忆曲线,你们要遵循这样的记忆节奏1hourà1dayà4daysà1weekà3weeksà1month,这个科学的回顾节奏就是一个让你背完这个单词永世不忘的节奏。节奏难掌握?现在很多的电子词典,如“有道”等等,有程序可以自动提醒记忆的,但前提是你得把这些生词存入有道的生词词库里面去。

关于记单词,就讲这么多啦。 提醒大家,没人是天生的记忆大师,有的只是兴趣和科学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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