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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洁致癌产品召回不涉中国市场,是个什么


12月19日,“宝洁公司潘婷等产品检出一级致癌物”登上微博热搜第一,目前宝洁已宣布在北美地区召回相关干发喷雾类产品。宝洁中国回应,此次召回不涉及中国市场,涉事产品均在美国生产,未进口到中国。(12月19日《北京日报》)

如果产品未进口到中国,召回当然涉及不到中国市场。然而记者查询发现,涉事的潘婷、植感哲学、澳丝袋鼠等品牌均在中国有销售。

宝洁中国19日回应称,此次召回仅仅涉及北美地区的部分干发喷雾类产品,不涉及洗发护发类产品,也不涉及中国市场。相关产品均为在美国生产,并未进口到中国。宝洁表示,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。

媒体和宝洁中国各有说法,究竟哪一方说法有误或撒谎,需要监管部门以权威结论告知公众。

保洁中国,是从两个方面否认,“检出一级致癌物”的产品与中国有关:一个是说,召回的是涉及北美地区的部分干发喷雾类产品,不涉及洗发护发类产品,也不涉及中国市场;一个是说,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。

如此说法看似圆满,但有些地方需要注意,比如,“召回的是涉及北美地区的部分干发喷雾类产品,不涉及洗发护发类产品”是否等于说,干发喷雾类产品之外的产品就一定没有检出致癌物?这个问题,保洁并没有明确说明。而“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”,与产品中是否含有致癌物,其实是两个概念范畴的问题。

10年前,美国一家组织曾指控强生婴儿洗发水使用双重标准,改良的新产品只在8个国家销售,而含有毒致癌物质的洗发水仍继续在中国等国家出售。对此,强生中国当时发表声明称,所有成分都符合标准且安全,否认存在双重标准。

而我们仔细品味这样的否认,不难发现其中的“文字游戏”技巧和“顾左右而言他”的意味:人家质疑你的产品含有毒致癌物质,你说“符合标准”“且安全”——究竟有无有毒致癌物,你就是不说?

实际上,“符合标准”是钻了所在国产品安全标准相对较低的空子,然后说,符合你的标准,就“安全”,有点像耍流氓。

而此次保洁产品因被检出一级致癌物而启动召回,但不涉及中国市场,保洁官方的解释上,某些说法与之前强生召回含有毒致癌物产品但不涉中国市场的说辞,基本差不多。

但中国媒体关于此事的说法,却一点都不含糊:涉事的潘婷、植感哲学、澳丝袋鼠等品牌均在中国有销售——注意“涉事”二字,中国媒体所说的“涉事产品”,与宝洁中国所称的“涉事产品”完全是同一概念;而面对同一概念,保洁官方称“未进口到中国”,中国媒体却坚称“均在中国有销售”,媒体和跨国企业可以打口水仗,但消费者恐怕没心情在一边“吃瓜”,毕竟,这是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;特别是“一级致癌物”所涉及到的切身利益,事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,相关部门有必要站出来给一个确切的说法:到底是保洁官方的信息准确——检出一级致癌物的产品确实未出口到中国?还是中国媒体的说法更可靠——涉事产品均在中国有销售?

一个非常简单的概念是,产品中某些物质超标是否符合所在国国家标准,是一个问题;产品是否含有致癌物,是另一个问题;而符合标准与消费者知情权,也是两个概念。隐瞒实情,侵害消费者知情权,也是违法行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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